吾爱耽美 > 重生耽美 > 吾宁爱与憎 > 分卷阅读12
位教我剑术的人,竟然说我不能杀人,这套剑法不是用来杀人的。

因为我已经有了师父,所以我一直回避这个称谓。他是当今的国师,已故爷爷的弟弟--绯炎月。

在我眼里他是个很冷漠的人,不是外冷内热,而是彻底的淡漠一切。我有时很怀疑,这样的人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可是,他活生生的站在我面前,我只能感慨,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他那如鸽血石般的双眼,用漠然的眼神看着我。

我对上他的目光,没有任何情绪。我眼里只有他如红莲之炎的秀发,轻舞风扬。

我的视线开始模糊,不久便完全失去知觉。

等我开始有意识时,却惊异于现在的状态,只有意识,没有形体。可是又区别于灵魂出壳。正当我疑惑不解时,有一种声音告诉我,我将在梦中习剑。

原来是梦啊。

与其说是声音,不如说是意识的交流。他告诉我这种剑术学成之后,比传说中的御剑术还要厉害百倍。可惜只能用此种意识交流,非我皇家血统则不能沟通心灵。但也并非有皇家血统就可以学,还必须忍受因习此剑术引起的负作用。就是练习者内心深处,最悲惨的记忆将被唤起,若意志不坚定会自杀。

我不以为然,经都经历过了,还会被回忆打倒?

可是事实证明,回忆的力量是很强大的,原因在于它具有极不可靠性。它给于曾经的美好更多的修饰,留下最残酷的一面加在人最不堪的回首。

在学剑的同时,我承受着记忆附上的痛苦。不能言说的痛苦,才是真正的痛苦。我只能逼迫自己不要去想,告诉自己总有一天不用逃避它。但是,不是现在……

直到,有一天,我把习剑时发生的一切,尽数全倾得向某人坦露时,我才明白,原来心中最隐蔽的事,只可说给至爱听。

每日,清醒的时候很有限,除了生理需求外,所有的时间都在练习。一开始,我很怕炎月用类似催眠的手段套我的话,可是后来发现是我多虑了,他压根地儿的不在意我。

这样的日子过得很悠闲,我很无情的忽视出现在我意识里,曾经发生过的丑陋。

随着我清醒的时候不断增多,我已经明白离我出师不远了。

在我清醒时,最喜欢的,莫过于凝视那抹炎红。他的表情那么清冷,这样的人,要是有在意的人,那人该多么幸福啊!我那时甚至奢希于他的关注。当时,我没有想到,人都有爱的能力,可是不懂怎么爱与不能爱,到底有多大区别呢?

一日,我发现我连睡觉的迹象都没有时,炎月说,我出师了。拜别他以后,我急速赶往水月洞天,比起心月殿,我更喜欢儿时住的。这里没有心月殿的富丽堂皇,有的是我最爱的清雅。“芳,你在么?”“在。”“我们比试一下,如何?”我迫不急待的想试验我的武艺,而我心中的绝顶高手只有他。

然而,结果让我失望,竟然是平手。我的预计是输的,看来他根本无意与我切磋。我也不想难为他。

“你的眼睛很美。”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句给吓到了。

接下来,我问了他府里的近况。在我正式发现他的存在意义后,我觉得套他的话,比跑一趟孔府更划得来。

不过,不去孔府还真不行,我真正的父亲,也就是当今皇帝竟然要我进御学院上文化课。我能学什么?权术?文法?琴棋书画?饶了我吧。

这种好差事,我当然义不容辞的推给了孔雀。我相信他肯定乐于接受,毕竟不管在哪方面都对他有百利。唯一的害处就是要随时顶着欺君之罪。

反正,他已经答应了,只是,关于眼睛的颜色问题,还没想到办法。我的瞳色是透亮的粉红(颜色对比美少女战士中小小兔的头发和眼睛),在这里叫作绯。孔雀还说,即使在历代皇族中,也只有我的是绯色。对了,所有成年皇族的眼睛都是红色呢。静王的是水红色。而孔雀的眼睛则是极品紫水晶般,名叫堇的颜色。据说是练了孔家继承者方可密传的鞭法所致。

为此,我可真是伤透了脑筋。

可是,事情竟然会有转机,还来得那么快。

回到心月殿,不巧碰到我极不愿见的采冰。他见我一幅失魂落魄的模样,忙问我怎么了。

“有时,真羡慕采冰你可以悠闲的到处逛。而我,你看我的双瞳。”

“是啊,简直就是处处彰示你是皇族。”他的眼神流露出同情的神采。我夸张的表演,半真半假的说辞,居然博得了他的同情!

“不过,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蛊中,有名为变色蛊的,就是专门为了掩藏人的发色和瞳色而养制的。弥补了人皮和药粉只能乔装人的样貌的不足。”听他的口气,就一成语形容“如数家珍”。

“那会不会……”我暗自吞了吞口水,要是有副作用就不好了。

“不会,还有美白养颜的功效。此蛊体色各异,食之便可变为其色。若想还原,只须服下还原丹。在金沙国地下黑市有售,只是极贵。”这家伙真是通晓我意。

我情不禁抱了抱他,道谢后,又以极快的身法闪到孔雀面前。

跟他说明以后,他立即招人去办。

“你可知七天后是何日子?”他眯起眼,仍掩不住目光中那份狡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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