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东西,不过她可没有插进猎物的身体。当然如果她有能把猎叉刺入河蚌壳的力量,那天河村最大力气的雌性就非她莫属了。

因为误打误撞地找到一个巴掌大的河蚌,大家伙儿的兴致就从抓鱼变成了摸泥。让丁笑惊喜的是,除了河蚌之外,他们还在有树荫的地方找到了好多田螺。

上辈子因为很多河水被污染,田螺又容易寄生很多寄生虫,所以爸爸很少买这个东西吃。但是丁笑自己却很喜欢吃爆炒田螺,虽然用牙签一个一个的挑出前面的一点儿螺肉吃得还挺费劲,手也弄得油乎乎脏兮兮,但那种感觉就跟嗑瓜子差不多,喜欢的人就会乐在其中。

田螺这玩意儿自然是有水的地方就有,不过兽人们从来都没有人想过要吃这种小不拉几的东西。但是一听丁笑说好吃,所有人都有一种本能地垂涎之感。看着这些人莫名就开始热烈起来的眼神,丁笑嘴角忍不住地抽搐。“想吃就一个一个的洗干净,不然做出来有泥味儿,还牙碜。”

这下连之有了事情做,身边是成堆的田螺,还有一个干净的陶罐。她坐在河边的草地上,两条腿都泡在水里,就这么一个一个的洗着田螺。

看到自家小伴侣的裤子都湿透了,石中赶紧把藕放到岸边凑了过来:“我去点上火堆吧,你这把腿放水里多冷啊!”

连之瞥了一眼:“你自己摸摸,这水怎么可能会冷!”

丁笑也看不下去了:“出来玩你还管东管西的,连之又不是小幼崽,冷不冷自己不知道?”

对于老大家的宝贝伴侣,自己这群人的美食供应者,石中是不敢得罪的。不过他还是忍不住小声叨咕着:“你们本来就都是小幼崽。”

但是这句话坤哥不乐意听,而且还非常郑重地跟石中阐述:“笑笑是幼崽,但是不是小幼崽!”

几个半兽人幼崽和唯一的那位雌性幼崽是没咋明白个中含义,但剩下的几位雄性和丁笑这个当事人却心知肚明。不过为了不让自己更丢人,他绝对闭口不言,坤这个家伙,越理就越上脸!!

作者有话要说:哼哼哼,我起来晚了!不对,是昨天睡晚了。好困。

☆、荷塘月色

荷塘月色

没有料酒来去腥,丁笑就多放了一些姜丝来炒这些田螺。

葱姜蒜下锅之后,再把辣椒切开两半放进去,连辣椒胡都不去,只是翻炒了两下,锅里的辣味儿就让丁笑眼圈发红了。赶紧把洗得倍儿赶紧的田螺倒进了锅。除了酱油之外,丁笑还放了蚝油调味,这两样调味料他当初做的时候可都下了重盐,所以这炒田螺里实在是不能再下盐进去祸害舌头了。其实也都是为了遮一遮土腥味儿。

炒田螺对丁笑来说一直都是零食,充其量就是配送啤酒和饮料的玩意儿。可对其他人来说却是新鲜吃食。所以连之那边刚洗干净,又泡了那么一阵子,上午做饭的时候,就先它给炒了。

直接用手到盘子里抓着吃的东西,大家会都很自觉地用皂叶洗了手。雄性们甚至连胳膊都洗了。丁笑让坤削了一堆木头签子,然后教起了吃田螺的手艺。

其实一个田螺里可以吃的地方真的没多大。剥掉外面那层保护螺肉的硬膜,然后再去掉里面黑色的内脏,吃到嘴里的螺肉很小。对他来说都觉得不过瘾,可想而知几个雄性吃起来是有多着急。吃到后来几个人连后面的内脏都一并进肚了,结果觉得牙碜只好放弃后面更多的部分。不过忽略掉了吐泥的步骤,吃的时候丁笑还要拿螺肉涮一下汤汁,好在还算干净,何况对这些拥有强悍肠胃的兽人们来说,也没什么可担心的。

连之妹纸发表自己的意见。“笑笑哥,这个太辣了。还这么小一点儿肉。”

丁笑给连之倒了一碗水:“海里的大海螺都可大个了,就是咱们弄不到。不过等回去捞一些田螺,把螺肉都挑出来再炒就不觉得吃着费劲了。不过晚上可以炒同样味道的河蚌肉,到时候肯定比吃田螺过瘾。”虽然味道不可能完全一样吧。

坤立刻幻想了一下这辣度非常的味道和河蚌肉有嚼头的口感。满意地眯起了眼睛,还是自家笑笑体贴人!

一人一袋子藕并没有挖得太久,基本在中午吃饭之前就已经解决战斗了。

不过坤和峰两个人在吃完田螺之后并没有继续挖藕,而是去狩猎了,为了不把时间老是浪费在狩猎上,俩人商量要抓两头猪回来,这样就能撑到明天回去的时候了。

对于一个好猎手来说,在什么地方可以找到什么样的猎物他们心里都有数。这就像丁笑十分熟悉村子周围自己熟悉的地方都有什么植物可以吃一样。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领域。当坤和峰两个小时不到就一人扛着一头猪回到湖边,丁笑十分感慨,这要是在现代社会,如此新鲜纯绿色的野猪肉,得卖多少钱啊!(喂喂!)

午饭吃得相当丰盛。凉拌藕片和炸藕夹是固定的菜色,大家去年都吃过,时隔**个月的时间,还是很想念的。除此之外,莲藕炖排骨,藕丝炒肉,还有椒盐藕条大家也都很喜欢。虽然丁笑觉得口感略差,甜味儿也比去年采的少了一些。看来仍旧不是采摘的时候啊。反正采这些回去之后也是要晒成干,能用就好。关键是荷叶和荷花都让他很欣喜,他可是预计了要做蜜制荷花来尝尝的。

当然就算是挖藕也不能都是吃藕。按照炒田螺的“配方”丁笑把大家伙儿摸上来的河蚌炒了一半。之所以没都炒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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