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虐心耽美 > 龙腾七界 > 第四十三章 我有一剑四
岚说的去做了,一圈下来,两千人还有地儿富裕。

看见这些人听从安排,林以岚松了一口气,跳下院墙后被余容厘拦下了:“一切都安排好了,你呢?行不行?可别连一轮都撑不住,便死了。”

“我死了不正如你愿?天天喊着要杀了我,要是我死了还省得你动手。”

余容厘没心没肺笑出了声:“也是,杀你的确脏了我的手,叫那些畜生撕碎咬烂才是符合你地痞身份的死法。”

“唉,可惜呀,认识我算你倒霉,我可善意提醒你一句,理我远些,我可是天煞孤星命格,当心克死你。”

余容厘笑的更开心了:“天煞孤星,就你?顶多是个大犬星。”

尘土飞扬,远处如群蝗过境,密密麻麻,天上鸟鸣吵杂,便在眼前。

“来了。”

站在楼上的百姓,看见远处那样场景,一个个是惊恐百害。

鼠群、狼群、野猪群、蛇群……

巨型狮、虎、豹、熊,还有一只黑蝎子,竟然是比那黑瞎子还要庞大。

“这…这…”

“天灾,是天灾!”不知是何人高喊了一句,“这是神界要惩罚我们通天镇啊!”

北冥海上时常有宝贝流出,引来无数修仙之人寻宝,通天镇靠着这群修仙人发家致富者比比皆是,就拿一间客房来说,普通地方住宿一晚顶了天一两银子,而在这儿十两银子才是起步价。

他们可识不得神界流在北冥海上宝物的好坏,只晓得银子才是货真价实,正因如此通天镇本地非但没有阻止寻宝之人,而是对他们万分热情,于是原本以耕地为生的通天镇有了街道,有了商铺,但凡修仙之人能用上的,皆有的卖。

有人欢喜,便是有人忧,通天镇流传过这样的老话,“神界之宝,不可为,以神物之名敛财,得多难大。”

今日死寂气息泛滥,对于通天镇来说,不亚于天灾。

林以岚拔剑,一剑劈开了仪林书院院门,“神界于世,与你我一样,一颗心一条命,能惩罚你我的,唯有爹娘,除此之外谁人都不行,哪怕是自己,也无资格。”

林以岚提着折叶,淋着秋雨,一步步出了仪林书院。

那肆虐倾泻落下,倒像是在清洗世间浑浊,它们不懂诉说,可它们会用数之不尽的水滴告诉我们,没有什么黑暗,是一场雨带不走的。

林以岚扬起折叶,雨下身姿静止,一如天上不见的太阳,乌云能遮盖阳光,可这场秋雨浇不灭林以岚身上气势。

势无双,剑唯一。

扬起的折叶饱饮秋雨,它要适应这感觉,为接下来品尝兽血做准备。

“开阵!”收剑高喝。

芷荷早便是找到最佳位置,盘腿而坐,将油纸伞抛向高空,秋雨见了秋雨,别样悲情。

被抛起的秋雨伞在空中打开静立,芷荷伸出手掌,内力侵入伞内,油纸伞赫然撒下一圈光芒笼罩而下,阵法开启,将这场浩瀚秋雨阻隔在外。

仪林书院外围绕院墙而站两千余人这才彻底信了林以岚。

所有人都享受着法阵庇佑,安逸得很,唯有一人淋着秋雨,双手握剑,站在外头,等着兽海驶来。

四千目光全汇聚在那道后背之上,算不得伟岸,但绝对健硕;四千颗心同寄托于那柄剑之上,算不得华丽,但锋利无比;四千性命皆握在一双手中,算不得宽厚,可一旦握紧便绝不会松开。

林以岚,通天镇里的教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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