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强强耽美 > 七根凶简 > 分卷阅读465

韧笑着看木代,说:“小丫头也是坏,专等人家吃上了说。”

脸上是带着笑的,只是那笑容,殊无欢愉之意。

一行人之中,神棍最急,嘴巴一抹,向木代追问:“什么故事?”

木代把书面朝向他们。

那是本硬壳书,书封上有个袍袖翩翩扎着纶巾的书生,典型的中国画风,边上三个大字《子不语》。

曹严华站的最远,眯着眼睛看:“什么玩意儿?”

神棍却哦了一声,像是见着老朋友一样:“子不语啊。”

他解释:“这是中国的古典志怪小说。是清朝时候的袁枚写的,书名取自论语‘子不语怪、力、乱、神’。但袁枚这个人生性放达,自己说了‘广采游心骇耳之事,妄言妄听,记而存之’。”

罗韧看他:“你看过?”

神棍得意:“那当然。不过老早看的,忘记的差不多了。这书得……三十多卷吧,很多故事的。”

蓦地反应过来:“这里头记了七根凶简的事?没可能啊,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木代沉默了一下,说:“这本书,第342页,在续卷里,有一个故事,标题叫《唱歌犬》。”

曹严华没听明白:“嘛玩意儿?”

“有两个耍杂耍的牵了条狗,在闹市上卖艺。观者如潮,因为……那条狗会唱歌。”

曹严华倒吸一口凉气。

“小师父,这狗是成精了吧?比水影里那个……会识字的狗还生猛啊。”

神棍皱着眉头,像是苦苦思索着自己当年看《子不语》时,到底有没有看到这个故事。

木代继续讲下去。

“因为这表演太火了,被当地的县令遇到。他命令人把那狗带回来,对耍把戏的人说是要给太夫人看个乐呵,太夫人高兴了,会重重有赏的。”

神棍嘴巴张的老大,似乎记起什么了。

“狗带回来之后,县令让人把狗引进衙门,问那个狗说,你是人呢,还是狗呢?”

一万三听的入神,倒是曹严华呵呵笑起来:“这不多此一举吗?当然是狗咯。”

木代看了他一眼。

这一眼把曹严华看忐忑了,磕磕巴巴:“难……难不成是人啊?”

“这狗回答说,我也不知道我是人还是狗。”

说到这里,神棍短促地“啊”了一声,他想起来了。

木代停了一下,她有点说不下去,手指一直摩挲着书的立脊,炎红砂隐隐觉得或许不是个让人舒服的故事,但还是止不住好奇:“然后呢?”

神棍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又是恍然又是摇头,见木代有些犹豫,说:“我来说吧。”

他想了一会:“其间还有些别的事,我就不细说了。总之是,那个县令起了疑心,让差役把那两个耍杂耍的捉来询问,那两人死不承认,后来动了大刑,他们才吐了实话。”

“说是,这狗是用三岁的小孩做成的。先用药把皮烧烂,让皮全部脱落……”

木代低着头不说话,炎红砂的脸色渐渐白了,再闻到面前茶鸡蛋的酱香气,忽然一阵接一阵的反胃。

神棍也很不舒服:“然后用狗毛烧灰,和着一种特殊的药涂在身上,又让那小孩吃一种密药,身上的疮伤可以平复,不久之后,全身长毛,也生出尾巴,俨然跟狗长的一样。”

屋子里静的像空的,曹解放小爪子滚着鸡蛋,略显不安地抬起头,不明白这些人,怎么突然间一点声音都没有了。

接下来的内容,神棍也记不大真切,问木代:“书里怎么说的?”

木代把书递过去。

神棍翻到第342页,照着念,虽然是古文,但倒不影响理解:“此法十不得活一,若成一犬,便可获利终身。不知杀小儿无限,乃成此犬。”

曹严华咬牙切齿:“这两王八羔子,后来呢,遭报应了吗?”

神棍往文后看了看:“那两人招供之后,说‘此天也,天也!只求速死’,县令‘乃曳于市,暴其罪而榜死之’,这个榜死,大概就是棰击而死的意思吧,活活用棍子打死了。”

曹严华还是恨恨:“活活打死也太便宜这两个龟孙子了,该千刀万剐呢。”

说着又想起什么:“但是小师父,这个跟我们的水影有什么关系啊。难……难道那条狗……”

他蓦地想到什么,脸色一下子变了。

就听罗韧说:“木代做这个梦,不会无缘无故。更何况,这书是在猎豹那里拿到的,如果可以把唱歌犬的内容套用到认字犬身上,那么水影的故事就是完整的了。”

“那只狗之所以识字,甚至能认得镇上的私塾先生写的字,不是杂耍人教的好,也不是它成了精,而是因为,那根本就是个人。”

“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总之,那个认字犬逃出来了,甚至,还被私塾先生的女儿收留了。”

炎红砂只觉得胳膊上的汗毛一根根奓起,胸口一阵发闷:“那那个私塾先生的女儿,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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