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经典耽美 > 好马不吃回头草 > 第34节

自己还真忘了,这么重要的事情!这段时间以来生活太过平静,日复一日地上班上课就好,也不用想太多,以至于好多事都忘了。

宁洋关上床头的台灯,说:“没有,你帮我回复他,说我记得。”

作者有话要说:  少女文学的书名瞎掰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31

宁洋放下资料,起身到茶水间冲咖啡。倚着冰箱慢慢喝下温度正好的咖啡,然后到墙后洗杯子,刚打开水龙头就听见进来了几个其他部门的职员,有男有女,聊着天。

还没把咖啡渍洗干净,就听到外边有个女的用抱怨的口吻说道:“总经理身边那个新来的助理啊,叫宁洋是吧。你说他一个还没毕业的博士生,干什么来当助理。”

“谁知道啊。”

“喂,他能进来,我看多半是托了总经理的关系,你们看没看到总经理对他的态度,比朋友还亲。”

“唉,有个总经理当朋友就是好,一进公司就能当上助理,活也轻松,不像咱们,天生劳碌命。”

墙后的谈话还在继续,只是已经改了话题,宁洋洗好杯子,面无表情地走出去。那些人没想到茶水间里还有个宁洋,登时惊得愣愣的。

宁洋径自走到门口,在离开之前回头用满是嘲讽的眼神看了一眼,留下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怪不得只能在这里议论别人。”

宁洋走回办公室把杯子放好,去给好朋友总经理送需要签名的文件,和报告今天的行程。

“明天我想请个假,我师兄结婚。”

“嗯,待会你去人事部递个假条。”文漠颂头也不抬,专注地在文件上涂涂改改,“王越结婚?”

“是。”宁洋接过旁边签好的文件,想顺道给他的秘书送去。

“不对啊,明天五一,放假啊宁助理。”

宁洋刚上大学就认识王越,大二和文漠颂交往,文漠颂自然也认识他,不过没有深交就是了。现在想起来还真是怀念啊,当年的王越留着板寸头,红着脸牵了阮琨婷给宁洋介绍他的女朋友,如今已是而立之年,成熟帅气,事业有成,现在又要结婚了,人生美满不过如此。

宁洋把文件交给秘书,她微笑着道谢。刚坐下来,放在桌上的手机就震动起来,嗡嗡地引起桌面的共鸣。

“喂,师兄?”

“宁洋!江湖救急!”王越大叫着,很少看他这么失态,“伴郎有事来不了了,怎么办?”

“我怎么知道,那就连伴娘都不要了。”

王越:“宁洋,听我说,我跟你嫂子呢,想来想去,觉得你是个不错的人选。”

宁洋:“我不要,你知道我不喜欢。”

“可是师兄真的没办法了。”王越在那边装作很伤心地呜咽,“师兄一辈子就这么一次婚礼,你也不想让师兄不开心是不是?师兄只是想要你当伴郎而已,你不来的话师兄会很遗憾的。”

“……”他最受不了的就是有人这么跟他说话,他就是吃软不吃硬,况且对方是他认识了好几年的师兄,“我知道了,等会下班我会过去的。”

“哟呵,谢谢,宁洋这么乖乖师兄真的好开心。对了,喜糖和请柬早上给子忱了,回家的时候可以吃到你最喜欢的果冻啊。”

“明天结婚为什么今天才给喜糖!”

“师兄忙得焦头烂额的,要体谅体谅我嘛,我们去拿婚纱了,记得晚上过来哦。”

果然,人逢喜事精神爽,王越做什么事都觉得开心,都有点嬉皮笑脸的。不过,突然提出要他当伴郎可真是难倒他了,之前王越也提过,不过他还是婉拒了,没想到这次伴郎居然有突发事件,只能临时让他上阵了。

翌日婚礼在市郊一个有名的度假村举行,五月的第一天,王越和阮琨婷着白色礼服,接受众人的祝福。

新郎意气风发,新娘明艳动人。

宁洋穿着合身的黑西服跟在他们身后走过红毯,到达证婚人面前。他突然有点感动,看着王越紧紧握着阮琨婷的手,又想到他们之前闹的那次分手。人们总说七年之痒,可是在他们面前,根本不存在这个问题。

人体新陈代谢每天都在进行,新细胞代替老细胞,而全身的细胞全都替换需要七年,没过七年,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这就是七年之痒吧,人都完全变了,还谈什么爱不爱的。

不过他们大概是爱着对方的这份心意根植在心中,就算把全身的细胞都换上两次、三次,也不会改变了。

呵,人家七年了都还不痒,他和文漠颂三年就痒了。

“新郎新娘交换戒指。”

宁洋把戒指盒打开,递上去。王越拿了闪闪发光的女式戒指,套在阮琨婷左手无名指上,阮琨婷也拿起戒指给他戴上,然后王越掀起她的头纱,与她接吻。

宾客们都在鼓掌,年轻的朋友同事大叫起哄。礼成后,宁洋站在一旁松领带,新娘在一帮姐妹的簇拥下准备拋捧花。他把领带摘下折好揣进口袋里,又解开衬衫的第一颗扣子,抬起头,就发现站在不远处的李子忱在朝他招手。

迈开脚步向他走去,走近女人堆时忽然听见一阵兴奋的尖叫,然后就有东西砸在他的头顶上,继而落在他怀里。宁洋还没来得及看怀中的东西是什么,全场的人就哗地大叫,还不停地说恭喜。

阮琨婷的捧花此时正在他怀中,宁洋登时窘得脸上微红,偏偏王越和阮琨婷还一脸兴奋地说:“下一个就是你了喔。”

就连李子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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