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古代耽美 > 太监的职业素养 > 第142节

所以要救。

几个护卫对望一眼,如果按照以前的,要救后面定会跟着一句隐含的意思,救不了并无关系。

在得知连扉卿炼制的唯一一个保命的丹药都给了李遇后,他们都明白李變天的意思,主公是不希望那少年遇害的,不然不会在紧要关头把唯一的保命药丸先给了少年。

谴族,曾经被屠杀殆尽的种族,也是曾经饲养犀雀的饲主,和犀雀一样生活在热带,是一群骁勇善战又智慧超群的人,只不过他们最后得罪了人,全族都被诛杀了,现在这个世界,甚至是史书上都几乎没了谴族的记载,只有零星的一些野史还有相关资料。

李變天等人之所以能饲养犀雀,用的就是曾经谴族人的食物。

而全天下,只有谴族人的血液才能引起犀雀激动。

所以,他们每次追捕需要追捕的人时,就会用谴香作用在那人身上,利用犀雀来追踪。

谴香就是从最后一个谴族的人身上的血肉凝聚而成的精华,相当珍贵。

就在那只犀雀奄奄一息,被拿给李變天看之前,李變天就有所怀疑,因为那段时间犀雀已经受了那么重的伤,但依旧很激动,所以他命人封了那只犀雀的嘴。

而他们之中,没有人是谴族,那附近都没有,唯一的外人就是李遇。

所以当阿三拿着犀雀笼子进了马车里的时候,傅辰多看了几眼,李變天就不动声色,将这只鸟赐给了傅辰。

李變天自然知道李遇是不可能中了他们的谴香,因为这种香相当珍贵,扉卿一共也只成功培养出了几个死士有这样的能力,没道理会作用到市井出生的李遇身上,没这个动机和机会。

那么既然李遇不是被那些死士“感染”上的,就只剩一个可能性,李遇才是最后存留的谴族人。

而谴族人,是开启曾经遗失的谴族龙窟宝藏的关键,他不会让李遇死。

“不过,从他刚才舍命出去的时候,朕就决定了,从今以后,朕需要他活着,他就必须活着。”

李變天在外几乎从来不用朕自称,除非到有必要的时候或者他非常认真时,他的地位不需要靠一个称呼来维持,他本身就是独步天下的,不在乎虚名。现在用了朕,含义不言而喻。

阿一等人都发现李變天话语中的不同处,如果之前只是把那少年当做一个玩物,或者说开启宝藏的钥匙,现在却不一样了,皇上是真的上心了。

这是生死中建立起来的情谊,哪怕他们每个人都有为李變天豁出命的觉悟,但那终究是不同的,他们是属下,为主公献命那是理所当然,而李遇不同,他从来都是表面上做着下人的活计,但心里就没臣服过,再加上主公是把他当徒弟看待的,是沈骁和沈彬生命的延续,身份是不同的。

那么他能豁出命救主公,这份情谊就不可同日而语了。

被阿一等人喂了药后,缓解了身体的不适,李變天朝着一个方向看去。

“这条黑水河的源头,应该就在这附近。”根据土壤湿度和河流的长宽、深度的不同,李變天判断出河流源头的位置,“用你们的办法,把那造起来的土坝毁了。”

这里处于山谷,水往低处流,加上前段时间连着好几日暴雪和大雪,最近又化雪了,山上的水汇聚在一起应该是相当可观的,很有可能冲垮这个山谷,但这个村子居然还是地坑院的结构,这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

他们难道不怕被水淹吗,那么就只有一个解释,哪怕水位上涨,都有什么来阻挡。

来阻挡的,就是类似于土坝之类的东西了。

毁了,还怎么挡?

李變天冷飕飕的眼神,嘴角却微微扬起,望着村子的方向,看着令人毛骨悚然。

曾经起兵杀了在皇帝宝座上的二哥时,他也是这样的表情。

他要处理他人,或是要毁了这样一个村子,可以从头到尾都表现不出任何杀气,将自己的气息收放自如。

阿一等人离开,如果真的有土坝,河流必将改变流向。

这难道是要淹了……

他们眼底都透着一丝崇拜、敬仰和隐隐的畏惧。

村民几乎将这个庞大的地坑院给翻得底朝天了,依旧没找到傅辰的踪迹。

村长当机立断,觉得那个少年是逃出村外了,吩咐了一批队伍前去追杀,而其他人想留下狂欢的就继续狂欢,想回自己屋子休息的就继续休息。

村长带着村里的四个干部往自己的院子里走去。

“村长,您前些日子抓的那两个人真的不能杀吗?”说的是薛雍父子。

“到底那年轻的,救过我。而且不还有几个饲料吗,再说我觉得那个小子和咱们不一样,知道的东西多,说不定有用。”村长是个高壮的中年人,皮肤黝黑,肌肉发达,虽然两鬓有些白发,但穿着夹袄看上去也是孔武有力。

“您说的是!”几个干部附和道。

“如果没有您,咱们村子的人,可早就和外面人一样,给活活饿死了!哪里能活到现在!”特别是因为这个事,他们把持着这附近村县的一些权力,很多村每年都要“上供”一些祭品。

说这个村长的权力很大,那也的确是实话。

这些村子也是没办法,这里的位置太难找了,常常是有去无回,易守难攻,官府来围剿了几次都没成功。

“对啊对啊,村长才是我们的大恩人。”

这个村子,好像除了那血宴和食物不一样外,看上去和普通村落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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