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经典耽美 > 我的妈妈是女神 > 第22节

陆嘉树面无表情道:“欢游那边提出要求,《天澜》主题曲要由原作者演唱。”

“什么?”吴菲菲皱眉站起来,“不是说了由我们熹微这边决定吗?”

“他们是甲方,有权利提出要求。”

“为什么啊?”

“为什么?”陆嘉树轻嗤一声,仿佛听到了什么笑话一般,“因为人家原创者唱得好。”

吴菲菲转头看了眼旁边的程森,程森识趣地站起身:“陆总菲菲姐,那我先出去了,你们聊。”

待程森离开后,吴菲菲放低语气:“嘉树,程森说作者已经签了买断合同,就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创作人,公司本来打算签她,但是形象太差就放弃了。这首歌的版权现在在我们手中。我已经两年没有一首走红的歌曲,这首歌我有预感肯定会红,你帮我争取一下。”

陆嘉树不甚在意道:“没有走红的歌有什么要紧?反正你一首《思南》至少还能吃几年老本。”

吴菲菲道:“陆嘉树,你什么意思?这么多年我为熹微赚得也不少吧?再说我走下坡路,对公司也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就是一首歌而已,只要你开口,肯定能给我争取到。”

“就是一首歌而已?”陆嘉树哂笑,“你有本事也写出这样一首歌啊?”

吴菲菲垮下脸:“不唱就不唱,我也不少这一首歌。”

说完转身离开,摔门而去。

陆嘉树扯了扯嘴角,不以为意,然后点开电脑,打开之前萧楚唱的小样。

他其实没想过让萧楚演唱,毕竟她根本就不是歌手,而且当时她来公司签合同,也并没有表现出想要唱这首歌,明显就是词曲被采用,卖了一笔钱就穷开心的状态。

而一旦让她来演唱,就意味着她正式踏上了这条道路,走进这个圈子,他是真得不愿和这个女人见面,也不想让这种不走正路的女人获得这些荣耀,他就希望她一直在泥潭里挣扎,这才是她应得的后果。

可是才华是掩盖不了的,而他是一个没办法无视才华的人,尤其是在这个才华稀缺的年代。所以当吴菲菲提出想要《风起青萍》时,他下意识就觉得不愿意,总觉得那首歌若是被她演唱,有点被糟蹋的感觉。

他从来没有这样矛盾过,一面想要萧楚演唱自己的歌,一面又不想给她这个机会。

好在赵宜修打来电话提要求,正好让他顺水推舟做出选择,虽然这个舟也推得不是那么心甘情愿。

他想,就这一首!唱完这首,萧楚哪儿来的滚回哪儿去,熹微绝对不会给她容身之地。

*

萧楚是两天后接到熹微打来的电话的,说是公司经过商讨决定,还是由她演唱被采用的那首《风起青萍》,让她隔日去签合同。

萧楚惊喜得几乎难以置信,倒不是因为她能去唱自己这首歌,反正她现在的微博已经有两万粉丝,以后还会越来越多,想要人听到自己的歌并不是什么难事。让她惊喜的,主要是对方给她在电话里口头说了价格——八万。

八万是什么概念?

一万碗牛肉面。

几千顿麦当劳。

是老爸一年的工资。

还能给萧然然买几百个乐高。

八万块啊八万块!能装满萧然然那了吧?

管他什么陆嘉树不陆嘉树,反正能给她八万块,再多冷嘲热讽,她也不在乎了。

清高有什么用?能当饭吃么?

就算她自己能当饭吃,她还有个儿子要养呢!

隔日去签合同,一切顺利,她没见到陆嘉树,甚至连上回那个程森都没见到,和熹微那边负责合同的工作人员确定后,就拿了签了名字盖了章的一式两份合同中的一份回了家。

合同里写着八万块,不过跟上次买断不同,不是马上打钱,而是要等完成录音,达到熹微的要求,才能拿到钱。

萧楚当然也知道这个道理,她也不是马上需要钱的人,看到合同里那个数字,就已经满意得不得了了,甚至已经开始规划,等拿到钱该做什么。

算了,这么大一笔钱,还是给妈妈存着最保险,以后她每个月给自己生活费就行,就跟之前一样。

她毕竟心理年龄只有十八岁,对于理财投资钱生钱这些事情都还没有概念,萧妈妈是银行会计,把钱给她稳妥多了。

嗯,就这么愉快的决定啦!

当天下午去健身馆,萧楚见到赵宜修,第一件事就是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顺便确认一下,是不是他给自己走的这个后门。毕竟一开始熹微完全没有让她唱这首歌的打算。

虽然这件事确实是赵宜修做的,但他觉得告诉她真相,可能会让她怀疑自己的能力,于是故意露出一脸茫然的样子:“没有啊!你上次说卖了歌已经很高兴,我就没跟陆嘉树那边提了。”

反正他给陆嘉树打电话说这事的时候,那厮是立马就答应,肯定也是觉得萧楚唱得好,不然哪里会这么爽快!

萧楚听赵宜修这么说,果然很欣喜:“真的啊?我还说指不定是你帮我呢!”

赵宜修笑呵呵道:“你唱歌这么好,又是自己作词作曲,而且我们是游戏主题曲,又不用歌手露面的,熹微没道理不让你自己唱的。”他说完这句,立刻意识到不妥,赶紧摆摆手,“我不是说你不能露面,就是这首歌不需要歌手露脸……哎呀……反正就是你很好看……他们没眼光……”

越解释却越不得要领,眼见着他都要急红了脸,萧楚噗嗤一声笑出来:“我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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