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言情总裁 > 蝼蚁 > 分卷阅读73

林锦把水递给他,陆重喝了半瓶,剩下半瓶被林锦接过去喝光了。

人还很得意:“看,一点儿不浪费。”

陆重跟哄儿子似的咧嘴拉出一个笑。

第七十九章

下楼林锦磨刀霍霍准备做晚饭,芳姨除了给他带一锅红烧牛肉外,还另有一盘糖醋小排,这两个肉菜了,他再做两个素菜一个汤就齐活儿。

四菜一汤,国宴标准。

做什么菜他早研究好,步骤简单但名字不简单那种,西红柿鸡蛋什么的一看就是新手,肯定不能做,虽然他也很“新”,但不能“新”得这么没品。

所以最后酌定的菜单是:南乳土豆、白灼芥蓝、菌菇四鲜汤。

菜谱他也早早收藏,对照着就开始一步一步做起来,陆重知道这人肯定没怎么下过厨,心惊胆战地在一旁时刻准备救场,没成想还像模像样,除了刀工着实差了点。

“无聊就去外边玩一玩,除了楼梯旁边那个房间以外哪儿都行,那间房重新刷了漆有味儿。”

陆重于是去客厅刷手机。

安乐今天跟同学约了去博物馆玩,过后准备去吃,晚上还要看电影,下午时断断续续给陆重发了一大堆照片,有好看的展品,也有一大堆人的合影,都是十几岁的小孩子,笑起来个个像小太阳一样。

陆重也忍不住跟着带出一丝微笑,把有安乐正脸的照片存下来,给她发微信:“要是太晚就去余风阿姨家睡,我给她说了,注意安全。”

安乐估计正玩得开心呢,也没回复,陆重收了手机,随便打开电视调了个电影看。

沙发旁的边几上摆着一个半开的医药箱,陆重看不过眼拿过来准备关上,一按居然按不动,打开,药倒是挺齐全,就是塞得乱七八糟。

难怪关不上!

他一边看电视一边把药盒全部拿出来,然后竖着像书一样放回去,有药名或者功效的那面朝上,这样一看不用翻就能找到,剩下没有盒单瓶的那种,他单独放到一角,本来应该在瓶盖上写名字的,不过他找不到纸、笔还有胶布,只能算了。

快五点半,陆重才吃上林锦这餐饭,几个菜正正式式地摆在餐桌上,还挺像那么回事。

林锦问:“喝酒吗?”

陆重可有可无,“随你,喝不喝都行。”

“那喝一点吧。”

林锦去酒柜里拿了一支普通的意i产区巴贝拉,去年的酒且没过桶,不贵但很适合日常佐餐,果香清新,配红烧牛肉正好,酸度够单宁感轻,口感陆重应该喜欢。

让陆重无比震惊的是,菜的味道居然非常不错。

几个素菜应该都是林锦做的,那慢吞吞又一板一眼的动作一看就是新手,他本想能入口就不错了,但是!!!尝下来居然比他做的好吃,居然比他这个做了十多年饭的人做的好吃。

什么鬼!

当然,这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陆重的手艺数十年如一日的没有长进,做肉菜还成,反正各种炖,都那个味,素菜他就完全不在行了。

看到陆重面色凝重,林锦忐忑地问:“怎么样?”

陆重点了点头,“很好吃。”

真的假的?林锦狐疑,自己也挑了一筷子,嚼了嚼,好像确实还行,比他想象中要好。

陆重狠狠喝一大口酒,满肚子憋屈,这难不成真是天赋问题?

最后除了汤还剩小半,其余几个菜被扫荡得干干净净,陆重开始还不平衡后来完全被芳姨炖的红烧牛肉征服,特别是里边的牛筋,软软滑滑,又特别入味,吃起来跟吸果冻一样,吃得他满脸幸福。

林锦看得想笑,难得看陆重这么喜欢吃一样东西,他吃了一块后就没再夹了。

陆重很喜欢那种一看就满满胶原蛋白的肉,但又不喜欢太难嚼,所以要炖得烂烂的,比如牛筋、猪蹄、鸡爪,都是他的最爱。只是他做了那么多次炖牛筋,跟这个比起来,他简直连伙夫都不如。

太伤自尊了!

吃完饭陆重去洗碗,林锦在他身后转来转去,一会儿摸摸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虽然厨房确实挺大,但陆重还是被他晃得头晕。

“你干嘛?不能去外边待着吗?”

林锦就面无表情地插着裤兜去了客厅。

等陆重也洗完碗擦干手进客厅,林锦又开始在陆重面前绕来绕去,一副想说什么又说不出口的样子,陆重隐隐约约感觉到什么。

他从沙发上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根本不存在的灰,说:“那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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