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言情总裁 > 长生十万年 > 第三千五百三十四章 白马非马

这笑容中满是鼓励,以及欣赏,外加赞许,以及各种情绪。

只看的黄英耳根子微红,心中忽然如效小鹿般乱撞,有种怦然行动的感觉。

但黄英却明白,她已经是姜子期的妻子,就算仰慕叶秋,却也只能隐藏在心中。

或许如今的丈夫,并不是最优秀的,却对自己很好,做人不可贪心。

但对于叶秋的赏识,黄英发自内心的感激。

因为黄英很清楚,如果不遇到叶秋这样的万古雄主,她空有惊天才华,却也没任何意义。

“女子无才就是德!”

在儒法为尊的社会体系中,哪怕是混乱的极西之地,女子也没任何价值。

但叶秋却有这个气魄,在黄英只是布衣之时,就直接让她登顶。

这是何等的荣耀!黄英很清楚,她这次成功归来,究竟意味着什么。

二十年女子无人问,一朝成名天下知!至少今日之后,在整个大河平原的列国诸侯耳中,都会听到黄英这个名字。

“黄英,你劝降拜月国主有功,寡人正式封你为狼州军师。”

叶秋的威严声音,随风响起:“令,从今日起,赐你宝剑一把。”

“持此剑,若是姜子期敢是始乱终弃,你可斩他向上人头。”

“赐黄金玉佩一对,此此玉佩,可入宫不用通报。”

叶秋这封赏一出,远在狼州的姜子期,脸色顿时变得尴尬。

姜子期自然明白,叶秋这样是调侃,其实并非真的要弄他。

但当着举国臣民说这话,姜子期还是挺无语。

但黄英却美眸一亮,激动的说道:“多谢大王。”

对黄英而言,功名只是浮云,唯有姜子期,那才是真实的。

叶秋这把赐剑,对黄英而言,比封侯都在群臣中的绿洲牧唐烈阳,望着这高调出场,自我感觉良好的孙子,忍不住一脸苦瓜,微微叹气。

唐烈阳纵横沙漠,乃是绿洲首富,孙子唐白马也是百年天骄。

可他居然是这样?

唉!也罢,子孙自有子孙服,路是唐白马自己选的,唐烈阳还能说啥?

……享受着众人的注目,唐白马得意洋洋,骑着马,一边走,一边给众人挥手。

“这小胖子仗着老大宠溺,胆儿越来越肥了。”

咔擦!站在群臣之中,咬了一口手中的大葱,唐葱撇撇嘴,眼中满是不爽。

论耍帅和装逼,唐葱最为擅长。

如此绝佳的装逼和撩妹机会,唐白马居然这样浪费,这简直是岂有此理!不过一想到最近这段时间,唐白马都在忙碌,似乎在研究什么。

唐葱这才没说话,而是按捺性子,静静的等待。

唐葱很清楚,唐白马不喜欢练武,哪怕是跟随叶秋,也就是三天热度。

如今在叶家军之中,唐白马武功靠前,他人自然变得懒起来。

叶秋也没强求,而是在镐京中,存放了不少的书籍。

这些被放在顶层的书籍,分门别类,包罗万象,蕴含了很多珍贵书籍。

但那些武功秘籍,唐白马一本都不看,而是溜到角落里,也不知道在干啥。

在唐葱看来,唐白马就是在摸鱼打酱油,跑到无人区域假装看书,实则是睡觉。

但那么长时间过去了,就算唐白马一直摸鱼,应该也有所成果吧?

“大王知道白马’喜静不喜动’,所以纵容他偷懒,但国之礼仪,岂能交给这混账小子?”

望着自我感觉良好的唐白马,唐烈阳老爷子皱起眉头,眼中满是忧色。

平时唐白马乱来就罢了,这可是国之重要场合,如果唐白马还乱来,那还了得?

……众目睽睽之下,唐白马骑着白马,终于停在了老国主的面前。

翻身下马!唐白马提了提裤腰带,这才对叶秋抱拳说道:“大哥,我呕心沥血多日,七天七夜没睡觉,对我强汉的礼仪规范,已经研究透彻。”

“不错。”

叶秋微微颔首,眼中满是好奇:“那依你之见,对于拜月国君章狼,该如何封赏?”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竖起了耳朵,齐刷刷的望向唐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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