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那把琴还真的有可能是九霄环佩,要不那位乐师就不会专门教秦珊珊唱那一首李夫人的《蝶恋花》了,因为蝶恋花里恰巧有那么一句“环佩珊珊香袅袅”——诸般巧合之下,说这不是九霄环佩都没人信吧?!第二,这位乐师还真是个妙人。杜云歌刚刚代换了一下,由衷地觉得她上辈子要是有这位乐师这么机灵的话,肯定能从铜墙铁壁也似的何家庄里把她受到了苛待的事实给传出去的!

——不过重来一次再机灵也不太迟。

当晚临入睡之前,以往都恨不得睁着眼度过、等秦珊珊睡着了她才敢闭眼片刻的杜云歌率先和衣而眠了,把秦珊珊给着实地惊了一下,心想难不成小门主这是转性了,终于觉得她是个好姑娘,想跟她回塞外去了?

人在专心致志地想一件事的时候,越想就越容易自我说服,甚至八字还没一撇的事情呢,就能硬生生在头脑里模拟一下日后的高屋建瓴、水到渠成之势。就连秦珊珊也不能免俗,是越想越开心,一时间头脑里什么别的事情都不剩下了,只想留在杜云歌旁边看看她的睡颜。

看着看着,秦珊珊就觉得有点昏昏沉沉的。她努力眨了眨眼心想,她昨晚睡得那叫一个好,不应该困得这么早吧?于是她决定从杜云歌的床沿上起身,去旁边的桌子上倒一点水喝,好清醒一下。

结果就在她轻手轻脚地起身的那一瞬间——

头晕目眩、天旋地转。四周的墙壁和天花板仿佛都在不停地晃动,以摧枯拉朽之势从四面八方裹挟着黑暗气势汹汹地朝她涌来。

她能感受到的最后一点外界的信息,就是本来应该在熟睡的杜云歌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起来了,还亲手接住了她差点一头撞到墙上去的身子,把她给安置在了床铺上,低声道:

“对不住了,秦姑娘。”

“就算有把好琴在你那里……或者说,就算你们那里有堆积成山的金银珠宝、名迹珍玩,我也是真心不想跟你去塞外的,白费了你一片好心。”

秦珊珊并没有感受到气恼。相反,她只觉得浑身的血都烧起来了,就好像是开了的水一样,在她的气管里咕嘟咕嘟地沸腾着、冒着热气,使得她整颗心都被带得热乎起来了。

本以为偷到的是朵妍丽又无害的琼花,可是事到临头,这朵花终于在她的百般攻势之下稍微打开了一点,她满怀欣喜地去看,没成想看见的不是什么娇嫩的内里,而是那一缕包裹在重重花瓣之下的含着毒的花蕊,当头就给了她一记痛击!

她无声地笑了起来,合上了眼,放心地睡去之前,模模糊糊又无比坚定地心想:

这也太让人欢喜了。

按照杜云歌的心善程度,是必不可能用什么狠毒的,而且这一路上她也没买什么东西,最多也就是在那碗糖水里做了点手脚而已,怎么可能毒得到她?既是如此,不如沉沉睡一觉起来再做打算,反正杜云歌轻功没她好,跑不远的。

——只是计划不如变化快。

杜云歌不为难她,并不代表着即将追来的这个人不为难她。

等到薛书雁终于绕过了一路上胡人的阻挠、来到这家客栈的时候,第七只蝴蝶恰巧在这家客栈的门前振了最后一下双翼,便悄无声息地落入了泥土中,和尘埃委顿于一处了。

这引路蝶竟是生生累死的,也不知道它的主人这几天有几刻钟合过眼。

薛书雁按着身侧的雁翎刀往客栈里面一走,全都是胡人的店小二和掌柜的便齐齐起身,想把她这个混血赶出去,就好像前几天一直在遇到的阻难一样,不管是表情还是语言还是动作,都是满满的对她这个胡汉混血的排斥:

“干什么干什么?这里可不是给你这样的杂种落脚的地方——”

“哎,你是不是听不懂人话?非要人不给你面子,抄着鞭子把你打出去不成?”

薛书雁不欲伤人。倒不如说,等到武学上的境界到达了一定的高度之后,是完全不想跟这种人计较的,大象怎么可能听得到蚂蚁的呼喊声呢?于是她轻轻巧巧地略微一侧身,身法之j-i,ng妙堪称无双,便把这两个人给绕了过去,还让他们撞在了一起,齐声痛呼,好不狼狈。

就在他们争执不休——准确一点来说是那帮胡人单方面地看薛书雁这个混血不顺眼——之时,从二楼的楼梯口那里传来了个相当动听的声音,宛如珠玉相击、黄莺出谷,只是听着就让人觉得,能有这么一把好嗓子的人,一定得是个美人:

“劳烦师姐来接我。一路风尘仆仆不得安歇……辛苦师姐了,万死不足为报。”

薛书雁一抬头,就看见了站在二楼楼梯口上的杜云歌。就算秦珊珊仿得了那张脸,然而杜云歌打小就生在与世隔绝的忘忧山上养出来的好心肠和那种柔和的、宛如无瑕白璧一样的气质,是旁人无论如何都学不来的。

那两位还在争执究竟是谁撞到了谁的胡人还在那里互相抱怨呢,只感觉身边掠过一阵微风,那个刚刚还在大堂的混血儿就上到了楼梯上了,谁都没能看清她究竟是怎么上去的。

薛书雁珍而重之地握着杜云歌的手,半晌了都说不出一句话来,只觉见到了杜云歌之后,之前的那些劳累全都在这一刻化作了滔天的欢喜,在极端的情绪变动之下,她本来就不善言辞,更是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到头来先开口的竟然是杜云歌。年轻的妙音门门主当即便抓紧了自家师姐的衣袖,呢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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