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言情总裁 > 庆余年 > 一
袍与四顾剑的那场决斗,使得东夷城在顷刻之前被夷为平地。

四顾剑败了,败得很惨。

一招之内,四顾剑败了。

剑客犹如流星,就算你成名时多么夺目,多么光辉。等到坠落的时候,突然会发现自己原来与别人没什么不同。

名利似缰锁,富贵如浮云。

再回首仰望,又有一颗比你更耀眼,更绚丽的星辰站在你原来的位置。

光芒夺目,若隐若现。

日升月落,晨昏暮浊。朝朝夕夕,星辰变幻。

四顾剑就是一颗流星,划过天际,消逝在茫茫尘埃之中。

半年之后,当南庆的大旗插在东夷城的墙头时,东夷人并不怨恨南庆,他们所恨的只有一个人!

夺命大红袍!

他夺走的并不是一个人的命,而是东夷城数万人的生命。

仅仅半年之后,叶流云败了。败在一个杀手的手上。

东夷城灭,四顾剑败。叶流云还需要么,叶家、秦家还能掌控兵权么?

秦家衰,叶家破。叶流云不知去向。

南庆皇帝出十万两黄金,悬赏叶流云的头颅。

几天之后,叶流云的头颅就像传国玉玺一样用黄布包裹着,由大内总管洪竹亲手交到皇帝手中。拿到十万两黄金的,正是一剑倾城的大红袍。

流星的光芒虽短暂,但天上没有什么星能比它更璀璨,光辉。

当流星出现的时候,就算是日月都夺不去他的光芒。

当它逝去时,却比烛火还要暗淡,渺小。

四顾剑是,叶流云也是!

谁……不是呢?

(三)

大红袍杀人,因为他是杀手。

因为他是杀手,所以请他杀人一定要给钱。

请大红袍杀人,一定要出得起价钱。

杀人,十万两黄金。

一剑是十万两黄金,第二剑当然也是十万两。可是,从没有人听说过让大红袍杀人,付过二十万两黄金。

这个杀人价码是大红袍在杀叶流云之后定下的,或许是为了炫耀,或许是为了让人们记住他的强大。

生命是无价的么?

错!生命很值钱!值十万两黄金!

只要能够出得起价钱的,人命有算得了什么?

价钱是天价,不过依然有很多人愿意出这个天价。

仇恨,妒忌,负心,疯狂!

这些东西加起来只值十万两?

可笑乎~可悲乎~

不过,只有一次杀人任务是让雇主失望的。因为他准备了五十万两黄金,可惜没有付到大红袍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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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首富明家,今夜开席设坛。老奶奶死了多年后,这等场面还是第一次出现。

族长明青达出五十万两黄金,要大红袍取下监察院提司范闲的人头。

五剑杀一个九品上?还是五十万两一剑?

大红袍默默收下票银。

招商钱庄的票银!

江南内库指定使用的招商票银!

五十万两!

大红袍笑了,明青达也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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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第二天从江南传回消息,明家上下数千口人居然一夜之间消失不见了!

就像他们从来没出现过一样。只有依然幽幽寂静地明家大院能够证明,明家“弟弟雀雀”曾经把握过江南经济的命脉。

数千顷的明府中,只留下了一个昏迷不醒的明七爷!

范提司奔马下江南,三日之后见到了自己的暗查,明七爷,明青城!

薛清不知道两人到底说了些什么,他亲自勘察过现场。没有一丝打斗的痕迹。

那夜自己睡的很香。十三房姨太让他有点力不从心。谁知道眼睛一睁开,却接到了这样耸人听闻的大事件。

明家到哪里去了?

薛清眯了眯眼睛,他想到了传说中的君山会,也想到了传说中的夺命大红袍。他摇了摇头,在有些事情面前,或许无能才是最幸福的。

半个月后,市井中流传着一句话来。一句关于明七爷与范提司对话的话。

当明七爷见到范提司后,只说了一句话:“红袍只会夺命!夺走所有人的命!”……

“王启年。”范提司在马车上沉寂了良久,叫道。

“吁~~~”老王用力拉住马车,他知道小范大人一定有重要的事情交代。

自从京城外的狙杀事件后,王启年就成为了小范大人的车夫。一是为了逃避一处沐铁的苦苦规劝,二是因为自己是老江湖,碰到点事情,总比那些俗民来的强。

“我要知道夺命大红袍到底是谁!”

王启年苦着个脸,小老头般可怜巴巴的望着范闲。早在大红袍领取叶流云首级封赏的时候,监察院就无时无刻不在调查大红袍的过去,可是……

最后,他还是点了点。

只苦了启年小组的一群半老头们。苏文茂更是为了调查此事,三年没有入京过。

“天杀星!”

小范大人用细长的手指,沾了沾冰冷的茶水。用力在自己的眉心上揉捏着,不知不觉后背已经湿透了。

明青达找大红袍,摆明着是要对付自己的。

可是?

为什么?

怎么会?

范闲苦苦的笑了笑,明家这块大石头,他一直是无从下手。想不到,这一夜之间成了无心插柳之事。

果然,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没有任何人是能够抵抗的。这句话从来没有错过,这次依然没有错。

一想到那个一剑十万两的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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