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青宛却是摇了摇头,“银袋子和玉佩不成,若是再加一封情信呢?”
情信?
羽陷入沉思,肖氏却犹豫了,“可是我们不能逼着吴府千金写下情信吧?这样行不通。”
“的确,咱们不可能潜入吴府,逼着吴倩写下情信——”
羽立即打断了宋青宛的话,“我可以今夜潜入吴府,逼吴府千金写下情信。”
“不成,这不就打草惊蛇了么,不行。再说这情信为何非得吴倩写,这位郎君写为何不成?”宋青宛沉着说道。
羽和肖氏惊讶的看着她,“你是说我们写一封情书当作他对吴倩的信,然后藏在身上准备交给吴倩?”
宋青宛拍了拍掌,“不错,你们都知道我的想法了。”
宋青宛说完,看向羽,“他可有字迹留传于世?”
羽摇头,“并没有,他根本不识字,也没有写过字。”
“那就太好了,这样咱们就不用模仿了,咱们直接写吧。”
“可是他不识字,他又怎么会写情信?”肖氏和羽异口同声的问。
第212章反转人生
宋青宛却笑道,“他既然不识字,自然不能写下情信,若是我说吴倩跟他情投意合,曾念过一首情诗,而他因为爱着吴倩,便把其中的某句给记住了呢?”
羽再次看向宋青宛的时候有些忌讳,这心思弯弯绕绕的也太厉害了,可是这事儿要是真的成了,这半真半假的说词还真的会让世人相信的,若一个人真的爱上另一个人,在不识字的情况还真会为了某句情诗给记住,何况对方是吴府的千金,不仅识字,还会诗赋。
宋青宛来到桌案前,叫宋秋云两人准备了笔墨纸砚,她执笔写下:“春蚕到死丝方尽。”这七个字笔画工整,不像平时宋青宛写得那么随意,像是故意写得这么工整的。
她放下毛笔,让开身子,看向羽说道:“羽护卫,你识字么?”
羽脸颊一红,他大老粗一个,杀人可以,执笔却是不行的,于是窘迫的摇了摇头。
“那就太好了,你上前把这句话抄一遍。”
羽一脸的莫名其妙,不知道宋青宛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可是主子吩咐了,他不得不执行,于是好不自在的上前挽起了袖口,拿起了毛笔。
只是那毛笔在他手中握住的姿式却像拿着刀柄似的,一副要去行凶的模样。
宋青宛郁闷的摇头,“不成,至少得教你怎么握笔。”
于是用了一个时辰交会了羽怎么握笔,然后他才开始学着写字,可是那字却歪歪斜斜的,写出来根本看不出来是个什么明堂。
宋青宛只好又花费了两个时辰终于教会他把这几个字勉强写了出来,字迹还有点歪,但至少是个字,能认出来了。
宋青宛拿着他写下的七个字像宝贝似的吹了吹,小心翼翼的放在一边晾干了才把纸折起来,接着来到那具尸体前,把写了诗的纸和玉佩纳入尸体的怀中。
就这样过了一天,宋青宛眼看天色不早,于是吩咐羽夜里想法子把尸体挂在城南那边。
吴府住在南边向东,若是这尸体甩在了城南那边,恐怕吴府百口莫辩。
夜里羽带着几位功夫高深的心腹把尸体给运走了,没多会羽一伙人回来向宋青宛报了个平安,这事儿就这么办了。
第二日天才亮,城南那边就有百姓发现了尸体,那尸体衣着华贵,长相俊美,却直挺挺的挂在一棵大树上。
百姓很快跑去衙门里告了官,一伙官差匆匆跑了过去查探,尸体被人收。
转眼又过去了两日,大街小巷流传出一段佳话,说有一位贵公子喜欢一位贵女,却因为女方家时权势滔天,不同意两人的亲事,那位贵公子想不开便上吊自杀了。
而那贵公子身上居然有写给那位贵女的情信,情信上只写着一首诗的前半部:“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这首诗是前朝最出名的诗人留传下来,不少文人都知道,可是被这位贵公子临死前描下,纳入怀中,到死都要带在身上,那是一段怎样刻骨铭心的感情,却要被这权势所迫,做出这样以死相逼的结局。
京城文士学子听了,个个都一脸的感叹,可是没两日,画风一转,不对,这诗是写给吴府嫡长女吴倩的,原来吴倩与此公子有私情,而遭吴府家主吴金嫌弃,生生把这么一对至情至性的情侣生生给逼死。
是了,难怪当日梁帝暗访吴府的时候,吴金就把自家女儿派到台子上去跳舞,后来那吴府嫡长女莫名其妙的掉下舞台,于是因此吴府嫡长女没能入梁帝的眼,这事儿就不了了之,原来这中间有这么一段始末,这么说来,那日吴府嫡长女莫名从舞台上掉下来的事,怕是她自己故意为之,为的就是不被梁帝选入宫中,而是要嫁给有情郎。
原本贵族之间更加注重名声,吴倩忽然有一位情郎的传言,再加上她那日的表现,这事儿似乎成了板上钉钉的事,开始有不少人骂吴金不要脸,“卖女”求荣,生生拆散一对有情人。
同时又有贵女骂吴倩不要脸,养在闺中却跟人暗通曲款。
甚至到后头不用宋青宛有任何的新传言传出去,京城里往日被吴倩得罪过、打压过、欺负过的贵女自发的制造起谣言来,有人说吴倩已经怀了对方的子嗣,却为了名声,为了嫁入皇宫,生生把肚中孩儿给闷死了,于是那位郎君才想不开自杀的。
也有人说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