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笃笃笃”房间门被敲响。
片刻后,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房间门口。
“醒了吗?”他声音温柔,脸上挂着浅浅的微笑,背后仿佛有亮光。
叶妙不敢置信地看着他。
陆时屿走了进来,手中拿着一条热毛巾,放在她眼皮上。
叶妙动了动手,便被制止道:“别动,给你敷一敷,眼皮就不会肿了。”
叶妙向来是一个很听话的孩子,闻言,手也不乱动了。
“陆叔叔,是你吗?”
“是我,昨晚我把你抱回来了。”
“陆叔叔,你把我接回家了吗?”
“是啊,以后这就是我们的家了。”
怎么办,她又有点想哭了。
原来陆叔叔没有抛弃她,她伸出手,在空中胡乱摸着。
陆时屿握住她的小手,她刚醒,小手温热。
“陆叔叔,我以为你不要我了。”她昨晚真的好难过。
陆时屿沉默着摸着她的头发:“陆叔叔怎么会不要你呢。”
叶妙窝在他的怀中,心中这才有了一些真实感。
真好啊,陆叔叔真的把她带回家了。
热敷之后,叶妙的眼睛果然好了一点。
现在不是一条缝了,但相比以前扑闪扑闪的大眼睛,看起来还是小了好多。
叶妙有些羞涩,不敢看他,但又忍不住总想看他。
他在她睡觉的时候就把早饭做好了。
陆时屿不清楚现在叶妙的口味,所以是按照长大后的她喜欢吃的食物来做的。
很显然,从小到大她的口味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
她吃饭的时候,都是一脸满足的神情。
今天是周六,陆时屿休息,所以有许多时间可以陪叶妙。
叶妙十分依赖他,可能是经过了昨晚险些“被抛弃”的事情,她心里还有些不安。
叶妙的衣服不多,在孤儿院里穿的衣服大多是别人捐赠的,有些衣服穿在她身上明显的码子不合。
陆时屿便准备今天带叶妙去买衣服。
他牵着她手出去时,她的眼皮已经完全消肿了,又是以前那副可爱模样。
不过相比其他孩子而言,她更安静一些。
当陆时屿把她抱上车时,她坐在儿童座椅上。
一双眼睛全部写满了惊奇:“叔叔,我从来没有坐过车车。”
陆时屿只觉得又好笑又心疼:“那以后叔叔天天带你坐车好不好?”
她摇摇头。
“坐车好贵的。”
小小年纪就已经十分节省了。
陆时屿笑得不可遏制,这一周内,他忙得几乎没有时间来逛商场。
照理说,男人都是不太喜欢逛街这一项运动的,但陆时屿给小叶妙买衣服却根本停不下来。
虽然这是十几年前,但商场里的衣服样式也不少了。
特别是叶妙从没有被带出来买过新衣服,她眼睛都快看不过来了。
她有些营养不良,看起来有些偏瘦,但皮肤白皙,也是一个漂亮的小姑娘。
在好看衣服下的衬托,更是精致可爱。
陆时屿都不知道原来自己竟然有这样疯狂的购物欲,看见叶妙穿着好看便把它买下来。
最后叶妙拉拉他的衣袖:“叔叔,我们别试了。”
靠近他的耳边,轻声说道:“这些衣服都好贵。”
虽然她没上过学,但看得懂数字。
“没关系,叔叔有钱。”
陆时屿大手一挥,把这些衣服全部买下了。
叶妙手中提着两个袋子,她要帮叔叔分担重量,但却愁着个小脸。
怎么办呢,再多的钱这样花也是会用完的。
这句话,原来院长妈妈经常说,钱花的太快了啊。
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通常比较早熟,虽然她才五岁,但已经知道钱的重要性了。
之后陆时屿又去给她买了几条胖次,专挑可爱的。
他丝毫没有羞涩,在此刻完完全全把小叶妙当成了自己的女儿。
这一天收获颇丰,到家时,叶妙从口袋里一件一件拿出自己的新衣服。
她叹了口气,小小的人做出这样的表情时特别有喜剧感。
“怎么了?”陆时屿不解问道。
叶妙抬起头看他:“叔叔,我们明天吃稀饭。”
“你想吃稀饭了?”
她犹豫片刻,坚定地点了点头。
陆时屿觉得有点奇怪,长大后的叶妙并不是很喜欢喝粥。
她觉得粥只是生活的调味品,干饭才是最重要的。
不过陆时屿也并未多想,第二天便煮了皮蛋瘦肉粥。
叶妙喝完粥后还舔了舔自己的嘴唇,真是太好吃了。
可是,她看着锅里的粥,这个粥也卖得很贵。
她在电视里看见过,电视里出现的东西都很贵。
她有些肉疼,看着陆时屿,更觉得忧心了,叔叔太浪费钱了。
“叔叔,我们明天吃白稀饭。”
陆时屿更是不解:“好。”
他以为是叶妙喜欢吃,却不料自己转身去厨房里拿出下饭菜,再出来时,就看见叶妙正在皱着脸喝粥。
看起来,她也并不喜欢和白粥啊。
为什么昨天还非让他煮白粥呢?
陆时屿站在她面前:“不喜欢就别吃了,叔叔给你做其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