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重生耽美 > 寻莲 > 分卷阅读104

马加鞭,日行八百里,险些把逐月跑断气。

既专为林烨而来,便未惊动镖行,伙计们不知一二,倒也无可厚非。

大半夜披星戴月赶来,思来想去,晚上还能供马歇息的地儿,只有白柳堂。马留下,人往林府狂奔,一心想赶在林烨临睡前,给他个惊喜,没料竟撞见这么一幕,没有惊喜,只有寒彻骨髓的失望。

心灰意冷又回到白柳堂,打算悄悄牵走马,离开伤心地,却被刚应酬完几位富绅的杜淳之抓了个正着,见脸色不对,生拉硬拽,拖回房里喝酒。

杜淳之老早就看出他对林烨与众不同,此时见他这样失落,约莫猜出个大概。

酒上了最烈的,酒杯也换成酒碗。人家可好,连碗都嫌小,丝毫不客气,攥着壶就往喉咙里倒,一副要往死里喝的架势。

杜淳之支着下巴在一旁瞧,等他喝差不多了,夺下来,搁一边,开始质问。

“你还不打算告诉他?”

常臻满身酒气:“原来淳姐姐也看出来了。”

“我老早就看出来了。”

风月场里跌怕滚打,什么事儿没见过,什么人没遇过?就你这点小心思,一眼就看穿。

常臻冷笑:“是啊,王六看得出,淳姐姐看得出,偏生他林二爷,就是他娘的睁眼瞎!”

杜淳之挑眉,嗬,这火气够大的。

“你啊,再不说可就晚了。孩子总有一天会长大,等他某日忽然懂得了情爱之事,看上了别人,哪还有你的份儿?”

常臻笑容更冷,刀刃似得目光锁住杜淳之:“可不是?我陈常臻蠢,蠢得一塌糊涂!死心塌地跟在后头,处处护着守着,他林二爷倒好,”咣一拳砸桌上,“他悄磨叽儿另结新欢,投怀送抱,还他娘的以身相许了!”

杜淳之一愣,呦,这是哪一出,怪不得气成这样,恐怕是适才抓了现行。还好给拦下了,不然指不定上哪儿发疯去。

好奇问:“是谁?”

“就上次来喝酒的,叫白麟的那个。”一哂,“我陈常臻可是把狼往羊身边儿领啊,愚蠢,愚蠢至极!”

“多少日子了?”

常臻抓过酒又灌一口,壶底子狠狠顿桌上:“谁他娘的知道,说不准,哼,说不准刚一来宛海,就忙着暗地里献殷勤了。”

杜淳之努力回忆回忆,只记得那年轻人一副好相貌,风轻云淡的,竟然能后来者居上,先下手为强,把英武神勇的陈大侠打得如此落花流水,措手不及,实乃手段高明。

又想,林烨这孩子藏得也够深的,其间在大哥那儿见过几次,成日优哉游哉,乐乐呵呵,丝毫看不出端倪,如今竟无声无息,情定终身,啧啧,真真是羽翼丰满,能单飞了。

瞥一眼常臻,暗道,你啊,平日里直白的很,怎生到了情事上,就这样犹豫不定遮遮掩掩,瞅瞅,追悔莫及了吧?怪不到别人头上,只怪你自己太心慈手软,畏缩不前。

当然,面上可不能激将。否则依他的性子,非得提着刀杀进林府去,拼个你死我活鱼死网破不可。

重新拿来一壶酒,自己倒一杯品品。

“那你打算怎么办?”

常臻撒过气,酒劲上头,脑子里朦胧眩晕,满都是他的脸。气势一下子没了,心头酸涩悲苦,眼中黯然无光。

“回源州。镖行重建,琐事太多,累的紧。”

白柳堂人来人往,消息灵通,玄武泓威两大镖局闹得满城风雨,没过多少时日就传到了杜淳之耳朵里。

又得知双方连谈判带对阵,僵持了一个多月,终于达成共识。泓威镖行将源阳分号的规模缩小至原先的七成,而玄武则承担其重建的所有费用,并立字据画押盖章,承诺五年之内,不再找泓威的麻烦。两边各有得失,不分输赢。

眼下听他提起,了然颔首,只道:“得待多久?”

“谁知道呢。”常臻苦笑,“一年,两年,说不准就不回来了。再看吧。”

杜淳之心想,竟是想高飞远遁,眼不见心不烦啊。

“他知道么?”

常臻摇头:“我不想告诉他。”

“那怎么成?”杜淳之皱眉,“不管怎么说,都熟识这么些年,突然就没了人影,你叫他如何接受得了?”

“他?”常臻淡淡一笑:“如今……也无需再知会他了。”

他隔着门,只听见二人缠绵时的言语,并未听到最后关于白麟何时归来的低语,因而一厢情愿固执己见,认为林烨不再需要自己。

忽想起什么,又道:“还请淳姐姐莫要告诉他,全当不知情,拜托了。”

杜淳之点头应过,敛眉一叹,这人钻起牛角尖,十头牛都拉不回来。当面只好先答应着,回头若真见着人,还得旁敲侧击透露些许。物件儿把玩多了尚且生感情,更别说两个大活人。

想一想,道:“前阵子青狼军攻进来,朝廷虽已加强戒备,但源阳毕竟离大崇山太近,恐怕不甚稳当。若一日真起战事,你还是看准时机,早些回来的好。”

“多谢姐姐关心。只不过……”常臻沉吟道:“若当真短兵相接,我倒有意效仿师父当年做法,召集天下豪士,为国征战。”

杜淳之一杯酒越喝越酸苦,听到此处,已然再难下咽。

莫水留为大铭效力,为此捐躯,难不成你陈常臻也要步他后尘,身先士卒,命丧黄泉?

“若是如此,常臻,你还是好好跟林烨道个别罢。林烨那孩子心思细,若不知会他,恐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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